對于福建城市雕塑沒有明確的定義,一般情況下具有如下構成要素的雕塑作品稱之為城市雕塑。一是創造構成公共生活環境的、造型化的環境要素,使生活豐富多彩;二是設置在所有人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。
城市空間中,雕塑與建筑、樹木、裝飾物相同,是構成都市的一種要素。但是與其它要素不同的是沒有特定的功能,所以在純粹的空間中反而會城市焦點。因為復雜的都市空間沒有焦點,所以會形成比較散亂的空間,但是雕塑會成為連接各種要素的母體。而且其連接體又包含樹木、廣場、紀念碑、塔、噴泉等多種要素,但是雕塑的純粹性使它具有更為強烈的作用。